他养她,私欲而已。
可朱砂不是这么想。
那个惧怕他的小姑娘开始变得柔软,她会趴在他胸口吹气画圈圈,在他准备穿衣服离开时,抱着他的腰说要再来一次。他在朱砂眼睛里看见了最令他恐惧的东西——爱慕。
那是害死他母亲、让他生出在悲剧的中的“爱慕”。
他也承受不住那份重量。
他对何伯说:“她就像个雏鸟,我怕一眼照顾不到她就会死。”
这句话是真。
“等等——我想起个事,”何伯突然一抬头,“你说你想看她能走到哪一步,总不能是你搞出来的绑架吧。”
顾偕没有回答。
不是他找人绑架了朱砂,但他确实知道有人密谋绑架他的人却没有出手阻拦。
朱砂杀鹿可以毫不犹豫,那她杀人能不能也不眨眼?他想知道这个答案。
事后想来这是一种谬误,测试了一次还不够,必须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事实与他的期待吻合。
就像一遍遍试探恋人是否变心,对于一切相爱的证据都不信,直到恋人被磨灭了耐心,提问的人才终于说出“你看,你就是不爱我了。”
顾偕也得到了这种答案。
他开始留宿在朱砂的公寓里,听见小姑娘在梦中急喘后惊醒再默默流泪。朱砂躺在他身旁,额头抵着他的后背,担心吵醒他不敢主动抱他。
他睁眼注视着黑暗,后背如坠千金。
——要不要回身安慰她?毕竟她还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杀鱼杀了再多,也没有亲手割过人的生殖器官。
二十七岁的顾偕还没有和谁相伴一生的念头,他缩在他的龟壳里任谁敲都不探头。
他也不想当谁的救世主,或者其他什么善良的好心人。把朱砂带回家,是何伯确诊后他病急乱投医的后果。
所以,最好就不要给她这份温柔的期待。
他出钱买她的身体,仅此而已。
他闭上眼,继续睡觉。
但他听见小姑娘哭完,吸了吸鼻子,又抽了张擤鼻涕,然后静静入睡。直到她睡着很久后,他还醒着。
顾偕翻身注视着小姑娘的睡颜,忽然想通了一件事。
——他没资格决定别人的人生。
于是在疗养院玉兰花树下,他开诚布公地和朱砂谈了一次,把选择权真正还给她。那是这段关系的转折点,小姑娘一夜长大,他也从心底接受朱砂进入他的世界。
·
“所以是我介入了你和朱砂。”柏素素道。
“不,是我贪心。”
“弑父、报恩、以及孤儿的渴望,”柏素素叹息道,“谁都难选。”
“你就从没怀疑过吗?”
“怀疑什么?”
“我和朱砂。”
“朱砂是只雄鹰,我是朵菟丝花,这世上花多鹰少,但也不是每个女人都会为情所困,”柏素素笑了笑,“何况,如果你觉得我会妒忌你身边出现的优秀女人,那你未免太自恋了。”
“即使我半年不回家?”
柏素素摇头苦笑:“我父亲也经常一年半载不回家。”
上流社会的大小姐和贫民窟里的私生子注定对婚姻认识不同,顾偕看来是背叛的证据,在柏素素眼中只是一桩微不足道的小事。
柏素素突然又问:“可是我有点疑惑。”
“你说。”
“你为什么觉得朱砂会离开你?”柏素素道,“在我看来,朱砂离开你是因为我,但凡你解释一句,她都不会帮你下聘礼。”
长久的沉默后,顾偕道:“我不是个好人。”
柏素素疑惑:“什么?”
“初见的那天,我只想杀了她,她一直都不知道,她委身于我其实救了自己一命。”
在顾偕的认知里,不存在爱情这种东西。他相信爱情是文艺作品里最美好的元素,但人类本身并不具备爱人的能力,怦然心动不过是一时的请迷意乱而已。
他不爱朱砂。
无可否认的是,朱砂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给了他一段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羁绊。
他在乎朱砂。
在乎到她的一举一动都牵挂着他的心。
在卢南接到精英组的电话后,他意识到朱砂牺牲了她的全世界来帮助他复仇。她没有一丁点儿的自我,她将身心和灵魂都如献祭般奉献给了他。
十年前,他承受不住这份重量,不敢接过来。十年后,他可以接过来,但他不应该接。因为他的小姑娘、全世界最好的小姑娘、他此生唯一的珍宝,不应该是他的附庸品。
从前,他希望朱砂叱咤风云独当一面,因为他看见了母亲的悲剧。而现在,他希望朱砂能成为任何她想成为的人,无所谓坚强还是软弱,只要她能随心所欲,率性而为,喜欢钱就去赚钱,想要爱,就大胆去爱。
如果他继续留在朱砂身边,他就是朱砂的拐杖,她永远也跑不起来。
于是他将朱砂叫进办公室,提出了单飞计划。朱砂也礼貌而客气地感谢了他。
他以为那就是故事的终点了。
结果当天晚上,朱砂因为心脏病突发送进医院抢救。
当头棒喝!
他站在抢救室外,走廊上的灯光很冷,冷到他从一场虚伪的梦境中清醒过来,他终于意识到美满与幸福注定与他无缘,因为他是个卑鄙下流的混蛋。
从前他为逃避孤独的命运将一个少女困在身边,而现在他为追求孤儿所谓的圆满,抛弃了与他相依为命十年的姑娘,去和一个陌生女人结婚。
罪该万死!
他让白清明找全世界最好的心理医生。
有病不怕,治就好。
然后祝锦枝又打醒了他。
——“不论她再想要这个东西,她都会先往外推,把决定权交给别人。”
直到很久以后,顾偕再回忆起婚前那段时间,都觉得自己是一具行尸走肉,他的灵魂挂在峭壁上被两股力量反复拉扯折磨。
一、全世界都知道他从父亲手里抢了“小妈”,如果取消婚礼,从公主跌到灰姑娘柏素素会再次坠进的深渊,这一次还会落上“弃妇”的恶名。父亲还会羞辱他——你看,你知道你自己是个贱种,你配不上我的宝贝儿。
二、朱砂爱他。
他还没有决定是否取消婚礼时,祝锦枝先打来了电话:“朱小姐开始向前走了,我不能告诉你她和我谈了什么,最多可以告诉你,她打算什么时候离开你。”
“我知道了。”他挂了电话,转过身,只见茶几上铺了一幅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朱砂祝他百年好合。
“朱砂向前走了”的这念头在顾偕脑中反复出现,此前他的焦虑程度是濒临爆表,而从朱砂放下贺礼那一刻起就是轰然爆炸。
朱砂放弃他了?他被朱砂放弃了?
他坐立不安,整夜整夜无法入眠,甚至结婚前夜在朱砂家楼下抽了一夜的烟。可是早上七点他还能回家收拾梳洗一番穿着礼服来到婚礼现场。
然而当他真切站在了教堂的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去他妈的!这个婚不能结!
他无视了宾客的祝福,匆匆穿过草地,视线在人群中寻摸着伴郎的身影。
他得让白清明赶紧雇一只小狼狗来带柏素素逃婚,弃名由他来承担。然后把直升机开来,直接和朱砂去意大利,补上他欠了朱砂许久的旅行。
朱砂对喜欢罗马的艺术气息不感兴趣,画廊、音乐会都不必安排,说不定她会喜欢那些建筑。不对,也许她要考虑投资艺术品,还是得找个艺术家当地陪。
他在意大利的每个城市都有房产,他们可以住得很舒服。相比于做个观光客,他更想挑战一下在每一间房里都和朱砂做爱。
“卧槽,Boss你这什么表情?”白清明诧异。
他把白清明拉到僻静处道:
“去把直升机找来,我去找朱砂,你再安排个人,不行,来不及了,你先把素素藏起来吧,快去啊,愣着干什么呢,我去找朱砂……”
白清明瞬间反应过来顾偕这语无伦次的话语背后是什么意思,他连忙拉住顾偕道:
“别!这里太乱了,你去教堂等着,我先去找朱小姐,然后叫飞机来。”
顾偕站在教堂中央的空地上,望着昏暗的墙面,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他还要对朱砂道歉,取得她的原谅,向她保证这是他一时鬼迷心窍,以后再也不会出现柏贞贞、柏月月或者柏光光了。然后他要单膝跪地,问她的小姑娘,他是否有此殊荣,与她共度一生?当然他给柏素素准备的戒指绝对不能用来糊弄朱砂……
嘎吱——
教堂沉重的木门被推开,顾偕浑身一僵,他忐忑转过身,但看清了来人,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你来做什么?”
“当然是来见证你毁掉自己的,”顾翰儒逆着天光,微笑道,“如果你一定要我的祝福,那么,我祝你早日离婚,早脱苦海。”
顾偕冷笑道:“多谢。”“典礼还有二十分钟,现在从这扇门走出去,你还有救,”顾翰儒扬起下巴,指向窗外的草地,“回头看看那个穿婚纱的女人,天真纯洁,完美无暇。我二十几年的心血之作即将成为你的奖励品,啧,我真心为感到你骄傲。”
顾偕没有动,冷冷盯着他:“是啊,你应该骄傲。”
“这一局是我输了,但是你真的以为你赢了吗?”
“你的资产缩了水,你最爱的女人穿着我买的婚纱,”顾偕道,“与我而言,这就够了。”
顾翰儒摇摇头:“人生在世,金钱、权力、女人、理想、家庭总要图一样,你问过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吗?”
“激将法没用,”顾偕挺起脊梁,“不过你要是肯去我母亲坟头磕三个头,我就不娶柏素素,如何?”
上午的天光穿过教堂的彩绘玻璃,斜斜投下一道道光影。他们两个人隔着数排座椅,面对面站立,两张相似的面容倒映在彼此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