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勋也不知道自己想从她嘴里听到怎么样一个称呼,但李微熹笑得实在太灿烂了,他情不自禁加快脚步走过去:“来了来了——累了?要休息一下吗?”
“你坐着啊。”李微熹一把把他按下,“我请你吃个冰激凌,怎么样?晒晒太阳,把裤子烤干。”
今天的天气当真是好,阳光正合适,气温也正合适,连风都合适。裴勋虽然总觉得带熹熹出门就应该全部由他花钱,但……
小姑娘好像真心是想对他好的。这么美好的情景里,总不能拒绝她吧?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
他点点头,看着那个草莓糖一样的背影离开,不多时拿着两个甜筒回来,给他一个挤得比较高的:“你吃这个。”
“我吃小的那个也行……”
“不给,小的那个我加了甜杏仁,你过敏不能吃。”
裴勋听着这话真觉得心下甜暖。他不记得自己告诉过熹熹他过敏,但熹熹居然记得。
——李微熹当然记得,上辈子他请谭莎吃饭,没注意菜单,吃了甜杏仁,不仅进了一趟医院,还顶了一周的猪头。谭莎差点儿就以为,对她一脸不追到手不罢休样子的裴同学,是终于良心发现,打算放弃了。
想想看,那会儿裴勋的脸,肿得连眼睛都快看不见了。任什么好骨相好皮囊,但凡骨和皮中间的那层,水肿水肿再水肿,这人都要丑炸的。
她在他身边坐下,舌尖勾上浅黄色的芝士味冰激凌,身体不露痕迹地往裴勋身上一靠,居然把眼睛都给闭起来了。
裴勋觉得她活像个赖在他身上撒娇的猫,不挼两把,都对不起这么好的天气和这么柔软的姑娘。
但到底还是把自己的手管住了,绕过她身后搭在她腰上,哪儿也不敢多碰,甜甜凉凉的冰激凌从舌尖一路冰到脑袋里去,提醒他保持冷静克制,不能因过于欢喜而失态。
要是能就这么一直晒着太阳吃冰激凌就好了。他甚至想。
但搅局的人无处不在——他突然听到有人问:“同学,能匀一个位置吗?”
两个人同时看向发话对象,是在排队时,站在他们身后的女孩二人组。
现在圆脸的那个正扶着长得像沈乖乖那个:“我们刚才出来的时候,她踩到别人扔在地上的鞋套,脚扭了。”
这长椅只够三个人坐,裴勋愣了一秒钟,立刻站起来:“坐吧坐吧,不要紧吧?有没有打电话给园区医疗中心?”
谭莎疼得额头都在冒细汗:“没事没事,可能就是崴着了,我休息一下就好……”
李微熹也不知道这一世该怎么面对谭莎,朋友可能是做不成了,但敌人呢,也肯定不会是。正经人跟正经人不仅不应该结仇,还应该守望相助广结善缘才对。
她只能往原先裴勋坐着的地方挪挪,留下两个人的位置出来,又忍不住去看谭莎的脚。
一看就皱眉。别的地方一旦新鲜骨折会是什么样,她没有亲自见过,不知道。但脚骨折是什么样,她再清楚没有了。
重生成沈乖乖之后的第一仗,就是让一个混球断了根骨头。
“别休息了,”她说,“你的脚一看就骨折了,要不我帮你打120?”
谭莎长大后会是个机智又冷静的研究员,但现在的她还是个小姑娘,听说脚骨折了,连救护电话那句都没听到,呜地一声就哭出来了。
好不容易考完中考,本来想等几天,爸妈都放暑假了,带她出去玩的。谁能想到,胜利在望,脚却骨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