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吕殇之月掩山河

首页
日/夜
全屏
字体:
A+
A
A-
第三十四章 算尽巧机关 朱唇含蜜腹藏剑(1)(3 / 3)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庄如雪接着说道:“废话,这几年老头子哪次出过纰漏。”

“好啊!我知道了。毕竟你这个“水瓶”便是他一手调教的。谁敢说他半个不是!”吕承神色稍定,笑眯眯地接着说道。

“言归正传,这段时间许昌城里的暗桩都是你负责的。对这个卫家可有什么其他情报?”

庄如雪又道:“卫家是这许昌城里数一数二的商贾大户。但卫家家主卫许平日里深入简出,甚少露面。不过,他那唯一的儿子子卫洪,却一直是怡翠栏里的常客。卫洪此人骄奢淫逸,典型的败家子,学识智谋更是不值一提。

卫家一直以来行事极为低调,除了这个败家儿子,几乎很少有什么特别的传闻。只是听说一直以来,卫家一直做着联通西域的买卖,几乎也从不涉及政事。也没听说朝堂上谁家与卫家有什么过甚的交往?”

吕承说道:“这倒不奇怪,事情越是隐秘,表面上看起来便越会不露锋芒。”

庄如雪诧异地说道:“吕承哥哥,这个卫许到底有什么隐秘?”

吕承脸色一凉,眉头冷峻,冷冷地说道:“卫许!这个卫许恐怕不会是那么简单。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应该就是当年害死我爹的叛徒魏续!”

庄如雪心中一惊,急忙问道:“吕承哥哥,此话怎讲?”

“首先,宋宪在七年前走投无路之时,来许昌见得唯一的一个人,便是卫许。而掌握吕步军价值连城的宝物的人,一定是和吕步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想这些宝物一定是下邳城破之时,落在卫许手里的。

其次,那个已经死掉的曹达,也就是侯成一直以来与卫许关系极为亲密,两人已经相识多年。我在侯成的广茂司里发现了他和卫许的许多往来书信。

所以我可以断定,卫许极大可能便是当年背叛我父的贼人魏续。卫许,侯成这几年隐蔽行踪,虽然不再抛头露面却一直在暗中替曹操卖命。只是那宋宪却远离中原,去西凉避世,倒是有些令人奇怪。”吕承说道。

庄如雪也怀疑地说道:“这么多年来,卫家一直商运亨通,几年来便做下了如此大的以前的家业。若是无人从旁协助,那是断然不可能的。看来这魏续在投降曹操之后,也得到了曹操在安全上的保护和商路上的协助。”

“不错,崇月教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追杀这三个恶贼。现在看来,他们能够苟活于世,一定是离不开校事府对这三名叛徒一直以来谨慎保护。这点在我和高叔诛杀侯成的时候我已经领教过了。

而在生意场上,卫许现如今可以说是富可敌国。若是没有朝中实权的人物倾力保护,哪能赚得如此大的家业。就算是真的是吕不韦转世般的天纵英才在如今的乱世,也不过是待宰的羔羊,砧板上的鱼肉。”吕承说道。

“看来魏续和侯成二人放弃了在军中效力,偷偷地转变了身份,反而做起了富家翁。这样不仅能够一定程度上逃避掉与吕布军的残余和崇月教仇家的追杀,也能够享受荣华富贵,他们自然何乐而不为。”庄如雪回答道。

“只不过,那对宋宪宋亮父子却有些奇怪了。魏续,侯成都在许都里享受着荣华富贵。宋宪为何会带着自己的独子到凉州偏僻的庄家村去吃苦受罪呢?”高顺却突然问道。

“这一点,目前确实不得而知。恐怕是宋宪有更加不得而知的隐情吧。”吕承回答道,“看来我们下一步需要将目光锁定在卫府了。这几日大花你先暗中派人去探查,看看能收集到什么有关卫府的情报。”

“吕承哥哥,你可有什么好的计策?”庄如雪问道。

“办法自然是有的。舞台早已经布置好了,那位主角也该登台了。”吕承目光深沉,面色如水,冷冷地回答道。

“这几日里,宋亮这小子,可还安生?”吕承忽然转头问向庄如雪。

“这个狗贼,我恨不得现在就宰了他。留他这么多日,浪费了好多的粮食。”提到这个杀死自己全家的仇人,庄如雪柳眉倒竖恨恨地说道。

吕承看向庄如雪,看到她怒目横眉的表情,心里既心疼又有些可怜。他温柔地说道:“大花,我知在你心里,恨不得现在就把他千刀万剐。不过此人眼目前却是我下一步计划的关键。所以只能先委屈你虚与委蛇,与之周旋。

所以……,大花这次恐怕要难为你了……。”

庄如雪轻柔地一展美目,一股厉声反而使她柔美的容颜更加娇媚,她目光恳切,柔声说道:“吕承哥哥,宋亮这个恶贼,我恨不得食其肉,啖其骨。但我也知道,此人事关你父母当年的血海深仇,大花自然不会轻易鲁莽行事。”

吕承看着庄如雪,诚恳地说道:“大花!你且放心,我定会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你只需按我的意思去办……”说罢,低下头在庄如雪的耳边细细地说了一番。

听完吕承的一番安排之后,庄如雪轻声道:“吕承哥哥,你且放心。宋亮对我现在毫无防备。我自有办法让宋亮对我言听计从。”

吕承微笑说道:“大花,多谢你对我的信任。还有,就是你在许昌城暗桩的身份十分重要,组织更是为此布局多年,费了不少心思。你所有的行动,都应当思虑周全。宋亮此人诡计多端,你万不可疏于戒备,因小失大,让自己陷入危险。”

庄如雪用力地点了点头,吕承关切的话语对于她来说是最温暖的慰藉。

三人又一起细细思度,将计划布置妥当,确保万无一失。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