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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是战是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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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激烈的争执,两派将争执摆到祭司面前,请他决断。

祭司召开长老们开会,老成持重的老头子们终归害怕风险,不太认同獠彘复仇的打算。

他们给出理由也很充分:一是对方太强大了,出场的方式太过吊炸天,都搞不清这位爷还有什么牛逼之处。二是大家心知肚明,虽然族长的死和这个从天而降的神秘人有着很大的关系,但实事求是讲,并不是人家亲手杀的,是他自己吓死自己的——虽然这个蒙昧的时代大家的道德水平都不高,但道德水平低不等于傻,这一点大家心里还是有数的。

但獠彘不能再忍了,他觉得那个从天而降的家伙没什么可怕的,他也不是什么刀枪不入的“神”,因为那天他亲眼看见这人的头上有红色的血液。

这足以说明,这个所谓的“大神”是人,而不是鬼神。

然而,獠彘算是个聪明人,但又未完全聪明。

历史上,攻打外敌一直是野心家上位的不二法宝,如果獠彘知道后世两个叫桓温、刘裕的天降猛男的故事,他一定会更加坚定自己的决定。

现在,复仇不仅可以缓解丧兄之痛,也可以为他正式当上族长赢得功绩、取得威信、铺平道路。

獠彘最后一次向祭司建议进攻,老祭司仍不赞同。

但这不代表他不能行动,他狠了狠心,决定抛开部落会议的集体决定,来了一次“少壮派”的独走。

具体就是,偷袭王多馀。

但,怎样偷袭,在哪儿偷袭,如何偷袭,这是个问题。

直接进攻这神秘人的营寨?这让大家十分为难。因为王多馀的营地里发生的一切都透着一股子邪性。

出于对未知事物的恐惧,他们还不敢贸然直接进攻。

獠彘用自己贫瘠的大脑冥思苦想了一番,一拍脑袋,决定在王多馀外出时偷袭他。

毕竟,即使是神,他也得吃喝拉撒,不可能一辈子呆在那个古怪的圈圈里。

到目前为止,獠彘的智商还算在线。

……

部落里有头有脸的人都在争吵,但这只是“上层”们的事情,可轮不到熊十三这样的地位最低下的人。

严格意义上讲,大熊氏没有富人,也没有穷人,因为生产力和自然环境的极度落后,大家都是一样的贫穷,几乎一样的恶劣的生存条件。

但穷和穷还是有区别的,大熊氏的区别就是:衣不蔽体和有一块兽皮遮羞是两码事;打猎分到二两肉和五斤肉也是两码事;优先享有择偶交配权更是两码事。

这时空已经出现了私有制的萌芽,人们已经有了原始的私有财产和阶级地位观念,贫富不均已经出现。

熊十三就搞不懂为什么自己既穷又怂——虽然都是一个部族,但部族里也按血缘关系的分远近亲疏。

他睡在大山洞最潮湿的地方,吃最差的饭,啃最硬的骨头,打猎走在最前面,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但为什么大伙儿一齐打猎得到的猎物、采集得到的水果、刀耕火种收获的黍米都优先给了族长他们家呢?

熊十三懊恼地咬着一根草,有些丧气,以他的知识和见识,打懂事起就搞不懂。

于是他就暗骂:都是一家人,他妈的,大熊氏如今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必须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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