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请吩咐。”并没有坐下,而是让吕峰直接下命令。
“都坐,这次不是给你们下命令,咱们就当是朋友一样聊聊天。问问你们的想法,俗话说一人计短,两人计长,你们在鲜卑这边生活的时间也不短了,应该有很多地方比我知道的多,所以有些事情我要向你们咨询一下。”吕峰还是让给三人坐下了,并且把考好的羊肉分别给三人分了一部分。
“将军,不用如此客气,如果不是将军,我们可能要当一辈子的奴隶了,不知道哪一天就死了,哪里有现在这么舒坦,杀鲜卑的男人,睡他们的女人,这辈子值了,就算马上去死我也愿意。”说话的是个脸上有刀疤的汉子。
这个汉子叫许松是个络腮胡子,双眼皮,大眼睛,就是眼窝有些深,眉毛犹如一个反八字,给人非常凌厉的感觉。如果按照这个时代的审美来说,是个非常有男子汉气概的一个人,只是一个从额头到脸颊的刀疤破坏了这个美感,直接把他从一个硬气大汉变成了悍匪。
他比较惨,原来是云中郡的一个小地主,家里的日子过的还算行,父母健在,家里也有干活的奴仆,他也娶亲生子,只是没想到鲜卑破了他们的庄子,老人孩子全都杀死,轻壮男女都当成奴隶带回了草原。
对于他来说,所有的鲜卑人都杀了,他也不会愧疚一下。他跟随吕峰一方面是能痛快的杀鲜卑人,另一方面就是可以找自己的妻子。
“嗯,我理解你们的想法,虽然你们三个都不拒牺牲,可是咱们也不能白白牺牲,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如果咱们能回到大汉,那就每年秋季的时候都来草原走一趟,咱们也不求能杀多少鲜卑人,我们只要破坏水源,破坏草场就行。”
吕峰已经想好了,以后九原往北500里的范围就是他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内的所有适合放牧的草地他都要破坏,所有的水源都要投毒。只要进入了这个范围的牧民,尽量全都杀光。
“将军,这个恐怕难做,现在我们是单独行动,等您回到军队,就不能随意行动了。”刘跃曾经是个屯长,已经算是军队里的中下层军官了,所以对军队的情况比较了解。
“这个不需要担心,我只是想问,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干。”
“单凭将军吩咐。”
“愿意。”
“俺也一样。”
三人都表示愿意听从吕峰的调遣。
“那既然这样,我暂时任命你们为屯长,一会你们从队伍里挑出300名最悍不畏死的士卒,你们三人每人统领100,给你们两天认识这些人的时间,你们自己选出队长,什长,伍长,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最短的时间内确立威信,让士卒听命于你们,即使杀人,你们能不能做到。”
吕峰之前一直没有委任过军官,都是靠他们自发的聚集,一般都是10个人,或者5个人成为一个小团伙,也就是差不多一个伍或者一个什,现在直接任命屯长,就可以直接把这些小队伍直接整编到队伍里。
除了刘跃其他两人都表示肯定能做到,谁不服就用刀子伺候。
刘跃之前就当过屯长,现在算是官复原职了,不过正是因为当过屯长,他才知道管理100人有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