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国人以为中国的内地很神秘,一定有值得一看的奇风异俗与搜罗不尽的宝藏,渴欲先睹、先取。中国人认为,洋人闯进大门,还要深入堂奥,甚至吸收我们的人民为教徒,显然是意存侵略,欲亡我之国、灭我之种。
(三)外国人以为,鸦片反正每年走私进口极多,与其掩耳盗铃,不如索性准许进口,合法化。中国政府可以藉此增加关税收人,外国的领事官与商人可以免掉不少麻烦。中国人认为,这真是洋人不打自招,老是在鸦片上打主意,赚我们的钱,要我们的命。
(四)外国人以为,厘金是最不合理的一种赋税。过一个卡子,好比过了一个国;中国境内有无数的卡子,等于一次关税之后又有若干次关税。外国货品因此就无法在穷乡僻壤与中国的土货竞争。中国认为,厘金之设,原为筹募对付太平军的军费与弥补正常税收之不足,是不得已的措施,也是纯粹的内政。
(五)华工准不准出国,也是中国的内政。外国人以为,与其空文禁止,不如明白放行之反而可以防止若干流弊。中国人认为,洋人把华工连骗带拐地弄出去当“猪仔”,为什么还要强迫中国政府来作帮凶。
(六)各国互派公使大使驻在京城,当时已是欧美的通例。外国人以为,清廷硬要外国公使、专使(除了俄国的以外)与两广总督办交涉,不许到北京去,是故意不想解决中国与外国之间的若干问题。中国人,尤其是咸丰皇帝自己,认为这是洋人最无聊的一种要求。有问题为什么不能找两广总督交涉?而一定要住到天朝的京城来,又不肯向皇帝磕头?分明是“骄妄倨傲”,可恨已极。
(七)(八)两项,本不是什么严重的项目。其所以变成严重,是叶名琛始终不肯赏见英、美二使与法国代表。而所谓条文解释,大概是由于《南京条约》中文本上的“万年”二字引起了洋人的不满。
文谦与崇纶告诉英使,《望厦条约》的修约条款,非英国人所能援例,所谓最惠国待遇并不是一遇别国的条约满期,英国的条约也可以视作满期。
文谦与崇纶告诉美使,修改《望厦条约》是可以的,但只能作小更动。倘欲作小更动,不妨去广州,找叶名琛交涉。
这时候,英、美二使仅各有兵船一艘,无法翻脸。英、法两国这时候(1854年1o月)已经在对俄国进行克里米亚战争,分不出力量打中国;美国呢,总统非经国会同意,不能对任何外国用兵。
包令、麦克赖因、克来思考夫斯基,于是离开大沽,怏怏南下,都回了香港。
次年,咸丰五年,美国改派一位伯驾当专使;法国发表了一位柯尔息子爵当“代办”。英国的香港总督兼对华全权公使、商务监督,仍是包令。
伯驾是富于理想及幻想的人。他当过石匠、外科医生、牧师、外交家,有六任“公使馆代办”的资历。
他单独由香港去上海,准备由上海北上,向清廷提出四项要求:(一)英、美、法三使居住北京,中国也派遣使臣分驻伦敦、华盛顿、巴黎。(二)英、美、法三国商人可以在中国全境任何一处贸易。(三)全中国臣民应有宗教信仰自由(容许英、美、法教士在中国全境传教)。(四)改革中国各级法庭。
中国官吏把伯驾留在上海谈了又谈谈到冬天,大沽口已经结冰,伯驾无法实现去北京觐见皇帝的愿望,废然而返,回到香港。
咸丰六年,发生了两件后果重大的小事。一件是在正月十九日(2月24日),广西西林县的知事逮捕法国传教士马赖神父;次日,打他的屁股;二十二日叫他跪铁链,二十三日,叫他站囚笼,跪到二十四日斩首。
另一件事是:九月初十日(10月8日),一艘挂着英国国旗的中国船“亚罗”号(TheArrow),停泊在广州的黄埔,被中国兵于检查之时拔下英国国旗,捕去十二名水手。
法国的代办柯尔息子爵,一时未接到有关马赖神父的报告,因此也不曾向叶名琛有何表示。到了第二年,英国人把亚罗号的事件闹大,法国的公使葛罗男爵才质问叶名琛,随即藉此而请准拿破仑第三,与英国一致行动,成立英法联军。
西林县的县官,不该虐杀马赖神父,虽则马赖神父按照当时条约无权私自深入内地。县官应该将他逮捕,送交在广州的法国领事加以审判。
关于亚罗号事件,华、英双方各有其说法。华方说,亚罗号既是中国人所有,便不该悬挂英国国旗,冒称英国船,船主苏阿成托庇洋人,居心可诛。英方说,船主不足苏阿成,而是冯阿明。冯阿明虽则是中国人,却居住在香港。香港早已准许中国人的船注册,享受英国国旗的保护,而中国当局从未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