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此时虽则广州已被英、法联军占领,却未正式宣战。法国既已与英国在广州一致行动,又怎能自居为“中立国”?况且条约的原文分明是,法国船只能到广州、厦门、福州、宁渡、上海。)
爱尔金在《南京条约》与《虎门条约》里找不出任何可以曲解的藉口,但也要求清廷交出大沽口南北两岸的炮台,作为外交谈判的“序幕措施”。
四月初八日(5月20日)七午八时,英、法两国大使发出最后通牒:限两小时以内交出炮台。
上午十时,英、法兵船开火。轰到中午,把所有炮台一一占领。事实上,清军并未抵抗。
爱尔金与葛罗二人命令英、法两国的兵船,彻底清除白河的障碍物。清除完毕以后,爱尔金与葛罗邀同列维廉、普替阿停,在咸丰八年四月十八阿(阳历五月三十号)进入天津。
清廷不敢再叫爱、葛、列三人去广东找黄宗汉,也不敢再叫普替阿停去黑龙江找地方官专谈勘界。清廷很柔顺地派出大学士桂良与吏部尚书花沙纳当钦差大臣,和爱、葛、列、普四人正式谈判。
所谓谈判,只是中国的钦差大臣聆训。施训的人不是爱、葛、列、普,而是爱的两个精通华文的翻译官威妥玛与李泰国。(威妥玛其后升到英国驻华公使,留下了一套用英文拼写汉字的办法,至今仍被通用,算是标准,称为“威氏拼写法”,TheWadeSystem。)
在所谓“淡判”期问,清廷异想天开,起用《南京条约》的签署人,此时年逾七十的耆英,试行一次侧面外交。耆英到天津,自称新任钦差大臣,拜访爱尔金与葛罗,却拿不出证件。他见到李泰国,大谈本人与英国人何等要好,托李泰国代劝爱尔金等先把兵船撤出白河,再谈一切。李泰国奚落他一顿,他羞惭而退,“私自回京”;被咸丰下诏赐死。
“谈判”在阴历五月间完成。初三,《中、俄天津条约》签字。初八,《中、美天津条约》签字。十六,(中、英天津条约》签字。十七,《中、法天津条约》签字。
俄国在此次“修约战争”前后,所获得的利益最多。单就《中、俄天津条约》而论,虽则是仅仅十二条,已经包括了:(一)最惠国条款;(二)把五口通商的权利让俄国分享,再加上台湾(台南)与琼州(琼山)两港;(三)准俄国把外交文件直接送军机大臣或大学士,不必再经由理藩院。事实上,在《中、俄天津条约》签字前的十几天,中、俄之间已经另行签订了《瑷珲条约》,把黑龙江以北的一大片领土(其后的阿穆尔省)拱手奉送;又己在原则上答应了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其后的沿海州)可以商量。
中、美之间的《天津条约》,共有三十条,其中最重要的是“最惠国条款”。关于公使驻京的一节,美国只要求“公使有事接洽,可以晋京”,但倘若别国之“使”(envoy)获得居住北京之权,美国亦应同享。中、法之间的《天津条约》也有最惠国条款,也有相同于中、美条约的关于公使、大使晋京与驻京的规定。所不同的是,元首批准以后的条约正本的互换,必须在北京举行,因此而埋伏下杀机,造成了咸丰九年的所谓“换约之战”。
中、英之间的《天津条约》,是条文最多的一件,共有五十六条。
其中最重要的是第十条与第十一条。第十条规定,在内地长江沿岸加开三个港口,作为“商埠”。第十一条规定,在沿海加开五个港口,作为商埠。
由于太平军此时尚占着南京,活动于南京、汉口之间,条约只先指定镇江一处,于一年后开埠。其余,等待太平军被消灭以后,再行由中、英双方指定。(其后,指定了九江与汉口。)
沿海的五个新商埠是:琼州(琼山)、潮州(潮阳,其后改设在澄海县的汕头)、台湾(台南)、登州(蓬莱)、牛庄(其后改设在牛庄西南的营口,但是洋人此后一直误称营口为“牛庄”)。
除了增开八个新的商埠以外,英方最坚持的是“钦差驻京”。条约的第三条规定:“大英钦差各等大员及各眷属,可在京师或长期居住或能随时往来,总候本国谕旨遵行。”第三条也说明了大英钦差觐见大清皇上“遇有碍于国体之礼,是不可行”,也就是不便磕头,只能以拜见泰西各国国主之礼,“亦拜大清皇上”。
英国钦差的地位,与中国的“大学士尚书”相等。“大清皇上特简内阁大学士尚书中一员,与大英钦差大臣文移(通函)会晤各等事务,商办仪式皆照平仪相待”(第五条)。其后,清廷创设一个“北洋通商事务大臣”专办外交,代替了以前由两广总督负责办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