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货之中,最重要的是茶与丝。茶的税率是每石抽二两五钱(相当于每磅抽一便士又三分之一),超过了百分之五,等于百分之二十左右。这是另一个“例外”,充分表示出英国人的宽大,虽则英国政府自己也加抽进口税每磅一先令又五便士。丝的税率,是每石抽十两,低于百分之五。这是因为法国很需要丝,为了发展法国的绸缎工业。
列人免税的进口货,包括洋烟(香烟、烟叶、雪茄烟)、洋酒、香水、肥皂、面粉、牛油、奶油,等等。
这些税则,在咸丰八年ll月成为条约,称为《上海通商章程》。中英、中法、中美三种完全相同。虽则是写明了每十年重估货价,甚至修改税率一次;事实上洋人一拖再拖,拖了四十四个年头未曾修改。中国在财政上,尤其是国民经济上,所蒙受的损失无法估计。
有了如此丰富的收获,英、法两大强国应该满意。但是,到不了一年,却又为了所谓“换约”问题再度用兵力威胁清廷,取得更多的掠夺品。
咸丰皇帝“少不更事”,也有“咎由自敢”之处。他茫然于国际上互派使节的通例,总以为有了外国使节驻在北京,便是“藐视天朝”。同时,他又主张不定,时而想和时而想战,却又不懂怎样才能够和,怎样才能够战。
他竟然愚昧而幼稚到想“不动声色,使之不疑,先将天津海口预备齐全,俟其来年赴京换约,聚而歼之”。洋人留在欧洲的多得很,你咸丰能杀几十个,甚至几千个航海来天津的洋人,便算是消灭了所有的洋人么?
而且,“两国相争,不斩来使”,是中国自古已有的明训,并无须熟悉近代国际公法才能够知道。咸丰“预谋杀人”,可谓自外于文明,自居于野蛮。
然而,洋人之坚持来北京换约,而且乘了兵船、带了大炮来换约,又何尝不是迷信强权,不讲公理?成丰九年五月二十日(6月20日),英国公使布鲁斯与法国公使布儿布隆,带了十六艘英国兵船、两艘法国兵船、一千三百名英国兵、一百多名法国兵到达大沽口,准备进入白河,溯河而上直达天津,由天津转北京“换约”。清廷通知他们:天津尚非通商港口,他们无权进人白河。他们只能在北塘登岸,由北塘去通州,由通州转北京。
所谓“换约”,是交换双方元首于批准以后所签字、盖印的条约正本。咸丰早就批准了中英、中法、中美、中俄之间的《天津条约》。剩下的手续,无非是静候英、法、美、俄四国元首批准而签字、盖印而已。
在通常的情形之下,换约只是一种例行手续,不是什么严重的大典。英、法两国在缔定《天津条约》之时,坚持列入“一年以后在北京换约”的条款,无非是为了报复清廷在过去不让英、法的使节入京,同时也是为了取得从此与中国中央政府直接打交道(而不低头与两广总督办交涉)的权利。
然而英、法二使硬要武装航行于白河,把兵船开到不属于通商口岸之列的天津,是百分之百的蛮横举动。他们不懂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也不懂得“天道无常”的道理,以为强者可以永强,弱者定将永弱。
他们竟然也不知道,这一次咸丰皇帝已经略有准备,吩咐僧格林沁在大沽口及白河沿岸设防。他们或许已经知道,而漫不经心昂然直入。
清廷叫他们在北塘登陆,而且派了直隶总督恒福到北塘迎候。他们偏要驶入白河。
咸丰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法国兵船首先闯进。二十四日,英、法两国的兵船炸断锁港的铁链。二十五日,英、法兵船向岸上的中国堡垒开炮,英国海军陆战队登陆作战,中国炮兵还击。打了半天,英军一千三百名之中伤亡了四百三十四人;法军一百多名之中伤亡了十六名。英、法联合舰队的十八艘兵船,被中国炮兵打沉了四艘、打坏了六艘。英军可令何伯本人也挂了彩(负伤)。
英、法二使受了这个意外的打击,恼羞成怒,驶回上海,分别向本国政府请兵。
于是,英国派了一万八千兵、法国派了七千二百兵,在咸丰十年二月到达香港。
两国的驻华使节也换了人:爱尔金与葛罗东山再起,接替布鲁斯与布见布隆。
英国政府叫英军司令何伯专管海军,加派了一个格兰特为陆军司令。法国政府也派了蒙妥榜与夏儿奈,分任陆军与海军司令。
爱尔金与葛罗在(咸丰十年)二月十七日托两江总督何桂清,转递一件照会给“中国的大学士”(首相),要求对“白河事件”道歉赔偿,同时旧事重提,仍要来北京换约,在北京驻公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