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皇后总在搞事情

首页
日/夜
全屏
字体:
A+
A
A-
第65章(3 / 3)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第二句“人自伤心水自流”,切合规定情景中的地点“江头”,这就越发显出上下两句有水□□融之妙。此时日暮客散,友人远去,自己还留在江头,更感到一种难堪的孤独,只好独自伤心了,而无情的流水却只管载着离人不停地流去。两个“自”字,使各不相干的“伤心”与“水流”联系到了一起,以无情水流反衬人之“伤心”,以自流之水极写无可奈何的伤心之情。

三四句从“伤心”两字一气贯下,以前两句更推进一步。第三句在“远”字前缀一“更”字,自己被逐已经不幸,而裴郎中被贬谪的地方更远,着重写出对方的不幸,从而使同病相怜之情,依依惜别之意,表现得更为丰富、深刻。末句“青山万里一孤舟”与第二句的“水自流”相照应,而“青山万里”又紧承上句“更远”而来,既写尽了裴郎中旅途的孤寂,伴送他远去的只有万里青山,又表达了诗人恋恋不舍的深情。随着孤帆远影在望中消失,诗人的心何尝没有随着眼前青山的延伸,与被送者一道渐行渐远呢!

从通篇来看,基本上采用了直陈其事的赋体,紧紧扣住江边送别的特定情景来写,使写景与抒情自然而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情挚意深,别有韵味。前人论刘长卿“诗体虽不新奇,甚能炼饰”(高仲武《中兴间气集》)。此诗写得如此清新自然,正见他的“炼饰”功夫。

(陈志明)

酬李穆见寄

酬李穆见寄

刘长卿

孤舟相访至天涯,万转云山路更赊。

欲扫柴门迎远客,青苔黄叶满贫家。

李穆是刘长卿的女婿,颇有清才。《全唐诗》载其《寄妻父刘长卿》,全诗是:“处处云山无尽时,桐庐南望转参差。舟人莫道新安近,欲上潺湲行自迟。”它就是刘长卿这首和诗的原唱。

刘长卿当时在新安郡(治所在今安徽歙县)。“孤舟相访至天涯”则指李穆的新安之行。“孤舟”江行,带有一种凄楚意味:“至天涯”形容行程之远,和途次之艰辛。不说“自天涯”而说“至天涯”,是作者站在行者角度,体贴他爱婿的心情,企盼与愉悦的情绪都在不言之中了。

李穆当时从桐江到新安江逆水行舟。这一带山环水绕,江流曲折,且因新安江上下游地势高低相差很大,多险滩,上水最难行。次句说“万转云山”,每一转折,都会使人产生快到目的地的猜想。而打听的结果,前面的路程总是出乎意料的远。“路更赊”,赊,即远,这三字是富于旅途生活实际感受的妙语。

刘长卿在前两句之中巧妙地隐括了李穆原唱的诗意,毫不著迹,运用入化。后两句则进而写主人盼客至的急切心情。这里仍未明言企盼、愉悦之意,而读者从诗句的含咀中自能意会。年长的岳父亲自打扫柴门迎接远方的来客,显得多么亲切,更使人感到他们翁婿间融洽的感情。“欲扫柴门”句使人联想到“□□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杜甫《客至》)的名句,也表达了同样欣喜之情。末句以景结情,更见精彩,其含意极为丰富。“青苔黄叶满贫家”,既表明贫居无人登门,颇有寂寞之感,从而为客至而喜;同时又相当于“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的自谦。称“贫”之中流露出好客之情,十分真挚动人。

将杜甫七律《客至》与此诗比较一番是很有趣的。律诗篇幅倍于绝句,四联的起承转合比较定型化,宜于景语、情语参半的写法。杜诗就一半写景,一半抒情,把客至前的寂寞,客至的喜悦,主人的致歉与款待一一写出,意尽篇中。绝句体裁有天然限制,不能取同样手法,多融情入景。刘诗在客将至而未至时终篇,三四句法倒装(按理是“青苔黄叶满贫家”,才“欲扫柴门迎远客”),使末句以景结情,便饶有余味,可谓长于用短了。

听弹琴

听弹琴

刘长卿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

诗题一作“弹琴”,《刘随州集》为“听弹琴”。从诗中“静听”二字细味,题目以有“听”字为妥。

琴是我国古代传统民族乐器,由七条弦组成,所以首句以“七弦”作琴的代称,意象也更具体。“泠泠”形容琴声的清越,逗起“松风寒”三字。“松风寒”以风入松林暗示琴声的凄清,极为形象,引导读者进入音乐的境界。“静听”二字描摹出听琴者入神的情态,可见琴声的超妙。高雅平和的琴声,常能唤起听者水流石上、风来松下的幽清肃穆之感。而琴曲中又有《风入松》的调名,一语双关,用意甚妙。

如果说前两句是描写音乐的境界,后两句则是议论性抒情,牵涉到当时音乐变革的背景。汉魏六朝南方清乐尚用琴瑟。而到唐代,音乐发生变革,“燕乐”成为一代新声,乐器则以西域传入的琵琶为主。“琵琶起舞换新声”的同时,公众的欣赏趣味也变了。受人欢迎的是能表达世俗欢快心声的新乐。穆如松风的琴声虽美,如今毕竟成了“古调”,又有几人能怀着高雅情致来欣赏呢?言下便流露出曲高和寡的孤独感。“虽”字转折,从对琴声的赞美进入对时尚的感慨。“今人多不弹”的“多”字,更反衬出琴客知音者的稀少。有人以此二句谓今人好趋时尚不弹古调,意在表现作者的不合时宜,是很对的。刘长卿清才冠世,一生两遭迁斥,有一肚皮不合时宜和一种与流俗落落寡合的情调。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