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陈洛又揉了揉下巴边的脸颊,那里女孩儿嘴唇温润柔软的触感依稀还在。
妈的末日还能这么心大地把日子过得这么潇洒,除了他陈大官人还能有谁?这辈子都没这么想要珍惜生命过。
后来的事情就奇妙到诡异了,也不知为什么他一觉醒来就知道了离这里不远的某处有一只附近最厉害的妖怪,只要用某个熟悉的法阵把它抓到就能保护他们平安。
他从来没有告别的习惯,向来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天下这么大,处处是我家,普天之下,莫非我床。
就这样他被狒狒追得躲到了猿狼领地里,偷偷摸摸地见到了曹空城这群人,然后又被带着往她家的反方向走了不知道多少天才到了医院。
“唉,希望这么些天他们还好吧。”
陈洛忍住不去想他们的情况,对于浪子来说,不记住一个地方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可是想忘掉一个人可就难了。
也不知道日子过了过久,反正对于每天都会做噩梦惊醒的人来说,天上的太阳永远是那么明亮。
噩梦做的多了,里面的剧情都能拿来写部小说了——要不是陈洛能认识的字实在有限的话。
在被嗜血狒狒群追的第不知道多少天后,猿狼不在,陈洛想它。
不过狒狒群如果不吃人的话还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因为它们,陈洛尽情地发挥了人体的极限,在非常短的日子内就找到了回去的路。
当然,如果不吃人的话也就不会追他了。
在一个古朴的巷子口,陈洛使劲喘了口气。
“甩掉这群狒狒难道只能躲在化粪池里吗?妈妈的。”
这地方乱七八糟的妖怪很多,但就属这四爪狒狒最烦,见到人就跑,跑起来就不停,一路上吓得其他妖怪都不敢追了,到最后总是比脚力。如果说猿狼是这块城区的王的话,那么随处可见的狒狒群就是四通八达的地头蛇,想要在这城里混,不可能躲得开它们。
还好陈洛在逃跑上算是人间一流,虽然不是很快,但胜在灵活,见洞就钻,见坎就跳,反而还对死路格外敏感,总能巧妙地避开,这让一群人见人怕的狒狒都追得头皮发麻。
在又是一大串鸡飞狗跳的逃跑中,陈洛乱脚踢开几个骷髅头以后,终于在一处墙角藏了起来。
他在卡视野这种技术活上精通的可不是一点点,街道上随处的血也遮掩了他的气息,狒狒群茫然不知所措地从墙角处绕了过去,继续往远处游荡去了。
它们是野兽,人类就是它们的食物来源。在这种失去大规模庇佑的情况下,没有什么知觉的它们简直就是收割机器,可惜它们也没脑子。陈洛不看都知道,就跟曹空城一样。
陈洛憋着气不到三十秒就松了开,还好它们也走远了。
他从墙角绕出来,又沿着原路找了回去,许久之后直到某个熟悉的拐弯出现在视野里,他的心忽然强烈跳动了一下。
他早就经过这里了,不过他不傻,不可能把狒狒往里面引。
里面就有他朝思暮想的姑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