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子愣了一下,他倒是很想答应,支支吾吾问:“可,可以吗?”左右看看郑全刚和沈翠云的神色,“不会太麻烦你们家吧?”
其实这真的是个好法子,领导专门跟郑全刚打了招呼让他照顾一下人,他肯定要照办的。可不管咋照顾,那能有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来得细致?而且小胖子又不是白吃他家的饭,家里虽然多了一双筷子,可人家小胖子是交了粮食的。其实知青点的房子不多,也有不少知青是在乡亲们家里借住的,就是家里的房子少,要是小胖子愿意,就算在他家住下都不是啥问题。可他闺女真的是因为热心肠才想出的这个主意?他咋不太信呢?狐疑地打量了郑媛一眼,思来想去,也没什么旁的好法子,郑全刚便点点头同意了。
沈翠云一直注意着郑全刚的眼色,见他点头了,立马就笑了,对小胖子说:“不麻烦,当然不麻烦了,就是添双筷子的事儿。”
小胖子有啥不乐意的,不用他做饭真是太好了!道:“那,那就,就麻烦婶子了……”
这事儿说定,郑媛悄悄勾起了唇角。她倒是不是为了照顾小胖子才这么提议的,要知道这小胖子他爸可是省里的官,妥妥的官二代啊,这要是搁在十几年后,他们这种家庭想要巴结人家都巴结不上呢。这时候和这个官二代处好关系,等以后改革开放了,她做点生意开个公司啥的想找关系也方便。而且这小胖子人品看着也是个好的,不怕他以后发达了忘恩负义。
要说郑媛这想法其实挺趋炎附势的,不过也不怪她,到底是多活了几十年的人,信奉“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原则,已经很难再把自己洗成单纯质朴的小白花了。之后郑媛又提起了之前谈到的让小胖子去广播站当广播员的事儿,问他普通话说得咋样。
小胖子是省城里的人,最早普及普通话拼音啥的就是从省城开始的,所以小胖子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学普通话了,他说:“我会说普通话!”说着就用转了普通话说话,“我们在学校读课文啥的都是用普通话的,全刚叔,你觉得我普通话说得还行吗?”
郑全刚多大年龄的人了,哪里懂这个,反正他一直觉得这普通话的口音怪模怪样的,就看郑媛。郑媛说:“说得还行啊。”扭头指挥郑天亮,“天亮,你去屋里找一份咱爸的报纸过来。”
郑天亮吃完了饭,蹲地上玩蚂蚁呢,听到他姐的声音,登登登地跑屋里拿了一份报纸出来。
郑媛把报纸交给小胖子让他读一读。
小胖子放下筷子就念了起来。他们这个省份的人说话口音容易平翘舌不分,不过小胖子没这毛病,普通话还都挺标准的,而且声音清亮,停顿自然,还挺好听。郑媛点点头,就让他念了一段,念完就让他停了,看她爸:“我觉得他普通话挺好的,报纸念地也好。”
郑全刚也觉得小胖子报纸念得好,铿锵有力,就跟那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念得似的,比他们大队广播站上的那个女同志念得都好。不过他还是有点犹豫的:“广播站上不需要那么多人吧?”
郑媛有一肚子话等着她爸呢,她说:“咱大队的广播站平时就给念个通知,还有毛主席语录啥的,我觉得完全没有利用起来啊。爸,大队部不是订了好多报纸吗,报纸可是个好东西,那上面不是有很多时事政治新闻啥的,领导发表了啥意见啥讲话,都是报纸第一时间就给报道出来了,咱大队的社员又没多少喜欢看报纸的,那就让广播站的广播员念给他们听听,也让他们多了解一些外面的事儿开阔开阔视野,别老只盯着自己跟前的一亩三分地儿,紧跟党的步伐做事。”
郑全刚陷入沉思,他闺女这番话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
小胖子内心蠢蠢欲动,不用下地干活就坐在广播站里念念报纸他当然愿意了,这可是难得轻省的活计!眼巴巴地望向郑全刚,恨不得郑大队长立刻答应了。
片刻后,郑全刚说:“我回头和永庆商量商量。”
小胖子露出些遗憾的神色,他以为郑全刚这话就是委婉一些的拒绝,郑媛却知道这事差不多定了,不是啥看好的事儿她爸可不会和永庆书记商量,一般直接就给拒绝了。
晚饭吃完,小胖子略微坐了坐,和家里人聊了会儿天就走了。郑媛和郑娟两个收拾碗筷洗盘子洗碗,郑娟悄悄拿胳膊肘戳了戳郑媛,问:“你为啥让小胖子在咱家吃饭啊?”她姐明显不是这种喜欢助人为乐的热心肠啊。
郑媛当然不会把内心的那一番算计说出来,她脑筋一转,把洗好的碗筷放到专门放碗筷的浅口缸里,甩甩手上的水,又往身上抹了抹,才回答说:“你不是说我结婚后家里咱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吗,小胖子以后来咱家吃饭,顺手也能帮家里干点活,这不是挺好的吗?你初中就剩下一年了,怎么着也得把这一年读完。”初中毕业好歹也是个文凭。她的辅导书还不知道要写多长时间呢,像数学物理化学这些理科知识没点基础就算知道高考原题又咋样,可不一定解得出来!所以郑娟最好还是去学校里把初中念完。
“他?他会干啥?”郑娟一脸不屑。
郑媛理所当然地说:“他不会可以学啊,我还有几个月才出门子呢,肯定能教出来。”
第129章:最后一封信
就上学这事儿,郑娟虽然有全家人的支持,还占在了大义上,愣是没拗得过她姐,都开学好几天了,愣是又被她姐给赶回了学校去。
小胖子果然像郑媛说得那样,虽然不怎么会干活吧,这心性是真的好,教他什么他学什么,让看孩子就看孩子,让刷碗就刷碗,勤快麻利,态度认真,没多久连做饭这种活儿都学会了。他学会了后也没留在知青点和那些知青搭伙过日子,而是留在了郑家。时间一久,沈翠云都快把小胖子当自己亲儿子看了。郑天明腿上拆了石膏,他腿恢复地还挺好,走跑跳都没有问题,不过要是想干重活的话,医生说还得再养养。
秋收过后大队里又分了回粮食,这回收了不少地瓜,地瓜是粗粮,细粮大部分要往上交,粗粮大部分就都留给乡亲们自己吃了。这东西不好放,天一冷容易冻坏,于是就把地瓜切成了片晒干,这东西磨了就是地瓜面,不磨就煮地瓜片,都挡饱,就是不太好吃。
分了粮食后大姐郑霞回家了一趟,沈翠云给她装了满满一麻布袋子的地瓜干,足有上百斤,让她带回婆家了。年年分了粮食后郑霞都会回来一趟,沈翠云也很嫌弃这家人,可谁让郑霞结婚三年还没怀上孩子呢,为了让自己闺女在婆家过得好点,她也舍得出这点口粮。每回郑霞走了她都要跟郑媛抱怨一回,说给大闺女找的这个婆家不好,当初是被骗了。郑媛又能说什么呢,这年头又不兴离婚的,她又不能劝她姐离婚。
很快天气就凉了,入了冬,乡亲们往夹衣里套上了棉花,一个个也不爱往外面跑了,地里没活,家家户户都喜欢猫在烧炕的那屋,边拉呱边纳鞋底,还挺悠闲。
时间就这么慢慢走,来到了郑媛即将出嫁的日子。
这段时间郑媛和冯建文虽然一直没见面,可却是通了好多封信的,你来我往的,光郑媛收到的就有十几封信。一开始两个人都公事公化地口吻,渐渐的开始闲聊一些自己这边的事儿,聊一聊彼此的兴趣爱好,两个人越来越熟悉。最后一封信是前两天刚刚收到的,郑媛把信从抽屉里全部拿出来,单挑出来放在最上面的那封,展开。雪白的信纸上冯建文的字迹工整,虽然他已经很认真很努力地写了,可这字型就不好看,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