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布丁真的曾经是人的话,恐怕不会是现在这个狗样儿,撕家挖坑陪着黑背埋骨头,有时候玩疯了兴奋的上蹿下跳压都压不住。嘚瑟起来能上天,闯了祸就乖乖的夹着尾巴做狗。试问能有几个人可以做到这样,所以果然还是一只狗成精吧。
他给小布丁准备了一个基金,还单独给他置办了一张卡,怕小布丁的脑容量有限,差不多每隔一段时间陆承赫就会让他背一遍密码,还教他使用取款机,更甚至他还握着狗爪子教他写字。这样以后好歹还能让小布丁取了钱,自己写字,然后叼着字去便利店买吃的,总归饿不死自己。
不过每次给小布丁上课的时候,都被那只狗精用鄙视的眼神注视好久,仿佛自己在教他做些多么蠢的事情一样。陆承赫忍无可忍的在他脑门上敲了一下:“我教你这些都是为你好,万一以后有个什么意外或者你走丢了,你好歹还能写个字或者写个手机号让别人把你送回来。”
陆承赫的话一说完,原本还端正坐在小桌子前的小布丁直接扑到了他的怀中,两爪子搭在他的肩膀上,一个劲在他脖子那儿蹭着,哼唧个不停。
陆承赫好笑的抱着他:“你是在说你不会走丢?”
小布丁摇着尾巴:“汪!”
“那万一我走丢了呢?”
小布丁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又朝他叫了好几声。
“你是说我走丢了你能找到我?”
“汪!”
陆承赫捏了捏他的小胖脸:“与其指望你的鼻子,还不如指望你的爪子,来,继续练字。”
刚刚还在他身上愉快的摇着尾巴的小布丁,瞬间瘫软成一只死狗。
大概是自己将太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小布丁的身上,还常常带着他出去玩,带他去逛街,去买玩具,这让一些人以为他特别喜欢狗。
有一次小布丁似乎在自己身上闻到了别的狗味,一个劲的拽着他往浴室走,非要他洗澡换衣服。等洗了澡,那小东西整个腻在自己怀里翻滚,对着他又是亲又是舔,就差没在他身上尿尿圈地盘了。
鉴于小布丁那强到容不得沙的占有欲,原本还有些爱屋及乌对别的狗狗会摸一摸的陆承赫,在外面竟然要开始避嫌了。小布丁不知道的是,因为自己对他的在意,已经有不少人想要投其所好的送狗给他,什么品种的都有。只不过每次他都拒绝了,让人以为他只喜欢萨摩耶,前前后后他都被人送了十来只萨摩耶了。
不过这种事绝对不能让小布丁知道,让他知道了,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跟自己没完。
陆承赫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工作顺心,家庭和睦,每天还有一只小妖精跟他闹腾闹腾,这让母亲变着花样的催婚令他从淡定的无视到本能的排斥。对于情爱陆承赫从来没有过期许,这个社会的节奏太快了,快到无法让人慢下脚步去体会什么叫情爱。这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差不多那样过着,觉得条件合适了,人也不讨厌,于是一将就就是一辈子。
对于未来的另一半,陆承赫从来没有认真的去思考过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更甚至他觉得未来某一天,可能自己会觉得时间到了,然后就挑一个知书达理温柔娴静的女人相敬如宾一辈子。但现在,一想到自己今后的生活中会多出一个陌生的女人来,陆承赫下意识就觉得不合适。
看着趴在自己胸口呼呼大睡的小布丁,陆承赫的手轻柔的揉捏着他的耳朵,脑中还在回想着母亲的话。老大不小,该成家了。陆承赫心想,他还有妖精要养呢,怎么成家。再一想今后他跟小布丁的生活中多出一个女人来,那真是个奇怪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