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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道歉不听,上了法庭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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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章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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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个猥亵女性的人渣!

并且,他是在猥亵过程中,被女性出于自保而失手误杀。

首先可以确定,当时四眼仔对赵雅楠进行了猥亵,而且性质非常恶劣,都伸手去摸赵雅楠的裙底了。

其次,赵雅楠也并不是蓄谋的故意杀害。

她跟四眼仔并无仇怨。

而且剪刀也不是赵雅楠自己随身携带的。

那是主人家随手放在卫生间的。

赵雅楠并不是刻意选择拿起剪刀,而是在惊吓的状态下,在危急关头,随手一摸,正好摸到。

另外。

并不是赵雅楠去找四眼仔将其杀害。

而是四眼仔破门进入卫生间,对赵雅楠行不轨之事,结果死了。

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不能因四眼仔死了,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我的目标是,正当防卫,赵雅楠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既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换句话说,一天牢不用坐,一分钱也不赔。”

“就好像林北之前那几次正当防卫一样,不法侵害人不管是死了还是伤了,都他自己承担责任。”

罗大状顿了顿,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句话说的太好了。

如果这个案子,判定赵雅楠有罪,那完蛋了。

以后女孩子出门都不敢出。

因为流氓可以随意地非礼你,猥亵你,而你,不能反抗,因为你反抗的时候如果不小心伤到了流氓,那你还得坐牢。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当然,也不光女孩子。

男孩子也是一样的。

毕竟,这个社会上,有些男的也喜欢男的,当你被一个男的摸屁股的时候,你想反抗,但出手的时候突然想到,靠,有个伴娘就因为遭受猥亵反抗来着,结果坐牢了,那你不敢反抗了,结果……

这肯定是不对的。

罗大状也绝对不允许这样的案子,出现在自己的手上。

……

赵雅丽听了罗大状的话,心头大定,感觉心安了不少。

有罗大状的保证,她不再像之前那么担心害怕了。

如果换做别的律师说这样的话,赵雅丽并不会这么容易就放心,但他可是罗大状啊,被全网称为“法外狂徒”的男人。

他的战绩,连起来能绕地球两圈!

绝对很刑很可拷。

这时林北笑道:“好,罗大状,那这个案子就拜托你了。”

罗大状笑着点头:“好说。”

随后,

当场签了合同。

罗大状正式成为,赵雅楠的代理人。

他将全权代理赵雅楠误杀四眼仔的案子。

这案子,如果换做其他律师来接,很可能就是“你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我帮你请求宽大处理,减刑,再赔点钱,不会坐很久的,很快就出来了”。

这也是很多刑辩律师,在接了案子之后的做法。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也省事儿。

属于是偷懒混日子的做法。

根本没有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他们考虑,没有努力地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如果确实是当事人犯罪了,那这种做法无可厚非。

但有时候,当事人其实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又或者,情节没那么严重,可有些律师还是会让当事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这就说不过去了。

像赵雅楠这个案子,人死了,大案子。

死者家属那边肯定会不依不饶。

很多律师遇到这种案子,绝对会劝自己的当事人,认罪了吧,再赔点钱,拿到死者家属的谅解书,自己态度再好点,认罪认罚,可以争取宽大处理的。

弄成防卫过当,又或者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刑不会太重。

可如果你一直这么扛着,拒绝认罪,那最后……

很可能情节加重,甚至是,变成故意杀人罪。

那判刑可就会重很多了。

在律师的劝说下,当事人心里害怕,很可能会听从律师的建议。

结果就是……

本来无罪的人,被判了刑,承担了刑责,进了监狱。

本来正当防卫的,结果,这个法条就好像摆设一样并没有发挥作用。

但罗大状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他很反感这种做法,他很鄙视这种律师。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当律师,不能糊弄事儿。

当事人信任你才来找你,那你就得对得起人家的信任。

对得起自己多年辛苦学法,对得起自己考虑的律师执业证。

对得起自己律师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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