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听到将军说起您年轻时候的梦想,就是为凤朝国开疆辟土,踏平四方。这个,我今天先记下了。希望我能在您的有生之年为您实现这个梦想。”凤笑天握着杨念的手。
“太女殿下!”听凤笑天这样说,杨念的声音居然有些哽咽了。
“将军,您这样健康,一看就是长寿之人。放心吧!本殿下会以最大之力完成您和所有将士们的这个心愿的!”
天下,凤笑天心里有了笑意。蓝夜、西良、朱紫、和渊……得到天下看起来似乎并不是件难事呢!
吃完饭,凤笑天和杨念等人聚集到帐篷里,展开了地图。
明珠城离她们现在驻扎的地方只有一天半的路程。磨盘带着修罗营的斥候们白天已经提前过去探路了,刚才回来的小兵报告了明珠城现在的情况,和蜜蜂们传来的消息一致,明珠城的守卫并不多。
明珠城,人口不足三万,是一个在沙漠边缘的城市。
蓝夜国的面积很大,占据着北方的草原和沙漠,可是真正的城市却没有几个,因为蓝夜人历来都是生活在马背上,他们是赶着牛羊走到哪里就在哪儿歇脚的。
蓝夜国的人口并不多,而且分布很散,多以姓氏为主聚集在一起,就像分布在草原上的星星一样。所以,你如果在夏天骑马穿过草原,走不远就可以看到一片牛羊,一群帐篷。
蓝夜人的生活很简单,夏天,在野草鲜美的时候,蓝夜人就会分散在草原上放牧,把他们的牛羊喂得肥肥壮壮的。
等到了秋冬的时候,蓝夜人的马经过一个夏天的喂养,长得非常强壮,蓝夜的男人们和老人孩子就会聚集到城市和城市周边过冬,蓝夜的女人们就会从四面八方汇集到都城皓月,在皇族的带领下有组织地南下“打劫”。
南方的凤朝国有柔软的丝绸,精美的瓷器,娇媚的美男子,各种精美的工艺。这些都是蓝夜人眼馋的。也是休养和准备了一个夏季之后,蓝夜人要抢夺的。
蓝夜国的人口不多,约莫五十来万。这个国家的正规士兵其实并不多,军队大多是由百姓临时自发组织起来的,可是就是这些寻常百姓,才是蓝夜真正的狼骑。
蓝夜国的女人七岁上马,在马背上生活十年,十七岁的时候就是优秀的士兵了。这是蓝夜人与生俱来的本领。
凤笑天选择在这个时候袭击明珠城是有道理的。城里身强力壮的女人们多跟着朝廷南下打凤朝去了,剩下的都是男人们和老人孩子,不过也不能因此就小看了这些人。
和凤朝国的男人不同,蓝夜国的男人们各个都是马背上的高手,那是相当彪悍的。
在蓝夜,连孩子都是从小在马背上折腾长大,每个都是骑马的好手,这就更不用说在草原跑了一辈子的老人们了。
两个人在油灯下这般这般,如此如此,如此这般了半个时辰,讨论出了最佳的方案,凤笑天满意地合上了地图,她对明珠城之行充满了信心。
已经到了年末,北方的风刺骨得寒,可这对于蓝夜国的人们来说是好事!
秋冬,就意味着收获!现在,他们的女人们都跟随夜无殇去了凤朝国,相信这位殿下一定能为大家带来好消息。明珠城的每个人心里都这样想着。
“红娘子,又来卖酒啊?”明珠城守城的阿勇看到一个红色的身影挑着两个大桶,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是啊!阿勇姐!要到年关了,多卖点儿钱好过年啊!”来者是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女子,浓眉凤眼,鼻子俏丽,嘴唇丰润,脸颊通红,身材窈窕。
“嘿嘿,红娘子,还是你们家的酒香!”待红娘子把酒桶放下,阿勇揭开桶盖,浓烈的酒香散播开来,引得周围的守卫都围了上来。
“红娘子,你们家酒真香啊!”一个人舔了舔嘴唇。“把我肚子里的酒虫都引出来了。”
“呵呵,那都是各位捧场!”红娘子搓了搓手,“这天儿可真冷啊!各位打点儿酒喝,暖暖身子吧!今天我要赶着回去,我家夫君快要生了,我要早点儿回去陪他,这酒钱便宜算!”
“那怎么好意思啊!”阿勇和众人心里很高兴,但确实又不好意思占人家的便宜,“你们两口子也挺不容易的!”
“嗨!这有啥不好意思的。我来这里五年,多亏大家平时照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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