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王瑶被他的话到了,最终,她只得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好好待着,我尽快回来。
陈涵说罢,拿起水壶、小刀,和一节竹筒,便匆匆离开。
头顶烈日还在曝晒,走了没一会儿,陈涵就已经浑身湿了个透,可是没办法,顶着烈日去找,总比天黑了去找方便。
一路顺着小路走下来,两边慢慢的从高耸茂密的树林变成了低矮的灌木丛。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的灌木丛传来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一下子把陈涵的目光吸引了过去,连忙一个猫腰弯下了身子,静静的观察了起来。
是一只野兔!
陈涵立即屏息凝视,通过外表来看,这是一只亚马逊短毛兔,是热带地区独有的品种。
由于亚马逊炽热的环境,多年来的进化使得这种兔子的绒毛细短,这种兔子以植物草根为食,成年后能有4公斤重,是一种巨型品种。
眼前的这只兔子,看大小也有两公斤,算是只幼兔。
别被这短毛兔的外表所迷惑,这种兔子由于长期在野外生存,警觉程都极高,但如果能捕捉到这只兔子,那么他和王瑶的晚饭就不用发愁了。
陈涵的内心还是有点开心的,连忙压低了身子放慢了呼吸紧紧的盯着它。
等了大概十分钟之后,在这样的高温照射下,这短毛兔还在四下转悠着脑袋。
动物的嗅觉比人更加灵敏,狠显然,陈涵的气味已经引起了短毛兔的警觉,由于它的视力并不是多好,所以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发现陈涵的位置,如果陈涵贸然出击的话,这兔子肯定会在第一时间逃跑。
陈涵低下头,看着地上的一滩滩泥土。
紧接着,他迅速往身上抹上厚厚的一层。
泥土虽然很脏,但却可以很好的掩饰住人身上的气息,动物的肉里面是含有小部分电解质和盐分的,王瑶此时处于缺乏盐分的状态,吃了兔子之后会得到很好的补充。
果然,自己在身上抹了泥土以后,这只兔子的警觉度便低了不少。
这年头,兔子都他娘的成精了!
他死死的攥着这把刀,计算着如何才能第一时间杀死野兔。
短毛兔虽然小,但移动速度却非常快,甚至在逃生状态下,短时间的移动速度要比猎豹还要快。
拼速度,陈涵自愧不如。
况且,这兔子对周围环境的熟悉程度,也是它得天独厚的优势之一,陈涵在没有必中的把握之前,绝对不能打草惊蛇。
他计算着自己距离短毛兔的距离。
大概有十米,如果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过去,至少需要15秒的时间。
但兔子暗自05秒就会反应过来,然后迅速逃跑,跑过去肯定是不行。
除非
他看着自己手中的这把刀子。
手上的匕首虽然因为便宜,粗制滥造而不够耐用。
但还算有些分量,并且没用多久,它还是锋利无比的。
从这个距离扔出去,只需要一秒左右,而且是从半空袭击,野兔应该反应不过来。
自己的匕首一旦刺中它,都不需要一击必杀,只要让它受伤流血。
那么自己只要沿着血迹追上去,剧烈的奔跑野兔会持续流血,最终耗死它!
一只四五斤的野兔只有几百毫升的血液,根本坚持不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