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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老攻手握原书[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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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007(捉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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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音听到这话,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看奚朝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虽说奚朝是一个不靠谱的父亲,但是不得不说,他对原主是真好。

这让他不由得有些羡慕。

他跟自己的亲生父母并不亲昵,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把他丢给爷爷奶奶,两口子在外面做生意。

后来,他们又生了一个小弟弟,把小弟弟带在身边养大。

小弟弟又乖又懂事,而与小弟弟相比,奚音又皮又不懂事,做什么事情都没有个正形,就算他沉下心来工作一年,结果在父母眼里,不过是他想要多找他们要点钱罢了。

他后来还真的随了他们的意,找他们要了五百万,在首都买了一套房,把爷爷奶奶接了过去住。

只不过他还没住上新房子呢,人就猝死了。

所以,这可能是上天在告诉他,他天生少爷命,不太适合努力工作,更适合当一个小废物。

奚音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穿到这书里面来,他连这本书都没有看过,但是都已经知道结局了,他当然不可能朝着死局奔去,今日这个结果,就深得他心。

既避开了和主角攻起正面冲突,又嫁给了一个他十分满意的人,让他以后吃喝不愁,能继续当个快活小少爷,这也就足够了。

所以,奚音这一次十分正经的回应了奚朝一句:“不会后悔的。”

但是他下一句就又没了正形。

“所以,联系方式?电话,微信,□□,都行。”

奚朝忍不住敲了他脑袋一下,然后把盛揾的微信推给了他。

推了并嘱咐道:“你说话小心一点,要懂礼貌。”

奚音跟他比了一个“ok”,然后拿着手机回房间了。

盛揾的头像居然是一只卡通猪。

这倒是让奚音有些奇怪,毕竟像盛揾那样气质的人,就算头像不是风景画,也该是什么简约风吧,怎么还是个二次元萌娃的形象?

奚音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可能就是反差萌。

盛揾有着三十岁的皮囊,三岁稚童的心。

这样一想,还怪萌的。

奚音没有再犹豫,点了添加好友。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盛揾那边没有在看手机,所以一直都没有点同意。

奚音在床上翻了个滚儿,正觉得无聊时,原主的一个朋友约他出去玩。

【轻音酒吧,那个胡制片也会来。】

胡制片。

奚音想了一下,想起这个胡制片是谁了。

这是个有名的音乐制片人,原主一直都很想要跟他合作,但是原主是个黑红黑红的十八线小歌手,跟这样的大制片又没有交情,自然一直都没有找到机会。

奚音对这个胡制片倒是没有什么兴趣,但是他想要出门了。

之前因为突然穿书的事情,他害怕自己啥时候就突然穿回去了,所以一直没出门,但是现在他几乎已经是确定了自己和书中的奚音成为了一个人,没有办法再回去了,他也只能认命。

日子还得过,所以奚音收拾了一下自己的钱包,揣着手机就去了轻音酒吧。

轻音酒吧是个清吧,环境还不错,缓缓流淌的音乐让人十分放松。

奚音还没见到自己的那个朋友,倒是盯上了台上的位置。

“主唱呢?”

“主唱突发阑尾炎,现在去医院了。”

“妈的,这时候管什么阑尾啊?快给我找个人给我顶上去。”

“可是我找谁啊?”

奚音身边的两人说话,正好让奚音给听了个正着。

“你们差个主唱?”

奚音人长得好,虽然此时带着鸭舌帽,清吧的光线也不太清晰,但是依旧能看得出他精致的脸蛋。

这样一个脸蛋,让人下意识有好感。

“是,你有介绍?”

奚音嘴角一咧,手指指着自己,道:“你看看我怎么样?”

奚音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好听不代表会唱歌,更何况今天酒吧还会迎来一个特殊的客人。

见他们犹豫,奚音打开自己的微博,指着微博上面的认证正儿八经道:“我可是正儿八经的歌手。”

奚音的微博上面的认证是知名音乐人。

虽然很不要脸,但是确实是认证成功了。

只不过……

“你是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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