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你跟想让他上来?

“妈妈。”

“又怎么了?”

“叔叔还没吃早饭。”

“你操心得太多了。”

“可是他的胃会疼的。”

小年糕很认真地说,“你以前说过,不吃早饭胃会疼。”

沈鹿宁深吸一口气。

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有一种很特殊的天赋。

他能把任何一件不相关的事情,绕八百个弯,最终绕回陆司寒身上。

“小年糕,你是不是很想让他上来?”

小年糕抱着那只三十九块九的新兔子,下巴抵在兔子耳朵上,沉默了一会儿。

“妈妈,”他说,“我不是想让他上来,我是想让你开心。”

“我现在很开心。”

“你骗人。”

“陆星野。”

“你每天睡觉之前都会叹气,不是叹气,就是那种……很长的呼吸。”

小年糕把脸埋在兔子里,声音闷闷的,“你不是开心的,开心的呼吸跟不开心的呼吸不一样。”

沈鹿宁站在原地。

电视里播放着一只粉红色的猪和她的弟弟在泥坑里跳来跳去,发出夸张的笑声。

一切都很平常,很安静。

“小年糕。”她的声音有些哑。

“嗯。”

“你什么时候学会看呼吸的?”

“很早就会了。”

小年糕抬起头,眼睛亮亮的,“你开心的时候呼吸是‘呼——’,不开心的时候是‘唉——’。”

沈鹿宁走过去,坐到沙发上。

小年糕立刻靠过来,小小的身体挨着她,脑袋靠在她的胳膊上,像一只小动物找到了窝。

她低头亲了亲他的头顶。

头发上还有昨晚洗发水的味道,草莓味的,打折的时候囤的。

“小年糕,你跟妈妈说,你除了搜他的名字,还做了什么?”

小年糕的身体僵了一下。

“小年糕。”

“……我还看了他的采访。”

小年糕的声音越来越小,“有一个采访,记者问他有没有喜欢的人,他说有,记者问他是什么样的人,他说是特别好的人。”

沈鹿宁没有接话。

“还有一个采访,”小年糕继续说,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记者问他最大的遗憾是什么,他说是五年前没有追出去。”

五年前没有追出去。

沈鹿宁想起那个雨夜。

她拖着一个行李箱走出陆家别墅的大门,雨大到看不见路,她不知道往哪走,只是机械地往前走,往前走,往前走。

她走了很久,行李箱的轮子卡进路面的裂缝里,断掉了,她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高速公路的入口。

她没有回头,她不知道陆司寒有没有追出来,她以为没有,但也许有?

也许他站在二楼的窗口看着她走远,看着她的背影一点一点被大雨吞没。

她一直以为他没有追。

“妈妈,”小年糕的声音把她拉回来,“叔叔说他没有追出去,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沈鹿宁眨了眨眼。

眼眶有点干。

“那你知道吗?”她看着电视里那只粉红色的猪,声音很轻,“那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小年糕抬起头看着她。

“他没有追出去,”沈鹿宁说,“我没有回头,我们都没有做应该做的事。”

“那现在呢?”小年糕问。

沈鹿宁没有回答。

楼下,黑色SUV里,陆司寒正在吃便利店的三明治。

包装纸撕开的时候声音很大,在安静的车厢里显得很刺耳。

他咬了一口,嚼了两下,觉得什么味道都没有。

不是三明治没味道,是他尝不出来。

从昨晚到现在,他的味觉好像消失了,吃什么都像在嚼纸。

但他还是在吃,因为他答应了那个孩子,不能不吃早饭。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答应过,但那个孩子的眼睛看着他,他就觉得如果不吃早饭,就是辜负了什么。

手机震动了。

不是短信,是来电。

屏幕上显示:姜晚。

陆司寒盯着那个名字看了三秒,然后按了拒接。

手机又继续震动,又是姜晚。

拒接,过了一会儿,又振动了一下,这次是短信:司寒,我知道沈鹿宁的地址了,记者也知道了,你最好在她出门之前告诉她。

陆司寒立刻拨了一个号码:“陈律师,帮我查一下,有哪些媒体在跟进昨天晚上的事,查到之后,一个一个打电话,告诉他们,凡是报道这件事的,陆氏的法务团队会追究到底。”

挂了电话,他又拨了一个:“李总,我需要二十个人,现在,立刻,到昨天那个小区,封锁所有出入口,不要让任何记者进去。”

第三个电话:“张助理,查一下姜晚现在在哪儿,查到了告诉我。”

三个电话打完,他靠在座椅上,手心全是汗。

他的手在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

姜晚,这个名字,五年前差点毁了他的一切。

现在她又要来,他闭了闭眼,他不会让五年前的事再发生一次。

“陆总,”司机转过头来,“小区外面好像来了几个人……”

陆司寒坐直身体,从车窗望出去。

巷口停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车门上印着“XX新闻”的字样。

有一个男人正举着相机,对着六楼的窗户拍照。

“该死的。”

陆司寒低声骂了一句,推开车门。

他下车的时候,膝盖确实还疼着,但他没有表现出来。

他迈开长腿大步走向那辆面包车。

“你好。”他敲了敲面包车的车窗。

车窗摇下来,一个年轻记者探出头,看到他的瞬间,表情从“谁啊”变成了“卧槽”。

“陆、陆总……”

“这里没有你要的新闻。”

陆司寒说,声音不大,但很冷,“请你离开。”

“陆总,我们只是……”

“我说,请你离开。”

记者看着他。

他穿着昨天那件白衬衫,领口的血迹已经干了,变成暗红色的硬块。

颈侧贴着黄色的维尼熊创可贴,和他整个人的气场完全不搭,但又让人觉得某种说不出的心酸。

他的眼睛下面有很重的黑眼圈,衬衫皱得像咸菜,裤子的膝盖处有明显的灰痕。

这个站在A市财富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此刻看起来像一个在街头流浪了一夜的普通人。